申請設立(或變更)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規定
壹、法人設立許可事項
一﹑ 設立目的
宗教業務財團法人係以推展全國性宗教性事務為宗旨,以宣揚宗教教義、研修宗教教理、興辦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為目的之財團法人。
二﹑ 申請須知
申請設立全國性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可循下列方式之一提出:
(一) 以捐助不動產方式:
1. 宗教業務財團法人之設立,其財產總額須達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為準,以捐助不動產申請設立者,需具體審酌其不動產所在地與面積,是否足以推展全國性宗教業務。以捐助不動產設立之財團法人,除於96年6月1日前核准設立者外,全國性宗教業務財團法人,以捐助不動產申請設立者,其設立財產總額最低數額,至少需於我國直轄市或縣(市)7個行政區域以上,各具有不動產1筆(含土地及房屋),且非監督寺廟條例規範之不動產,各該土地以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則依稅捐機關核發之稅籍證明所載價值計算,另需有基金(現金)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共計財產總額需達新臺幣3,000萬元整。
2. 以不動產設立之財團法人,需另附周鄰同意書,以免影響鄰居住戶安寧(主事務所如非作為聚會場所免附,惟應附切結書)。
(二) 以捐助基金(現金)方式:
1. 以捐助基金(現金)方式設立財團法人宗教基金會,其財產總額須達於足以達成其設立目的為準,申請設立內政部主管之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其設立基金最低標準為新臺幣3,000萬元,僅可動用孳息而不得動用本金。
2. 申請以捐助基金方式設立宗教業務財團法人者,不得在名稱中冠以○○宮(寺、廟、教會、教堂)之銜稱;其名稱並冠以「基金會」以示區別。
三﹑ 申請依據
民法、內政部審查內政業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
四﹑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由董事提出,如設有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者,由其提出。 附件下載
(二) 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3份。 附件下載
(三) 捐助財產總清冊或捐助財產(現金)清冊3份。及其有關之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如係現金,請附銀行或郵局存款證明(正本1份),如係不動產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印本各1份並由申請人切結與正本同。 附件下載
(四) 捐助財產承諾書及附捐助人印鑑證明各3份。 附件下載
(五) 董事名冊3份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設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名冊3份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籍謄本)1份。董事、監察人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其護照或居留證影本1份。 附件下載
(六) 願任董事同意書3份。設有監察人者,願任監察人同意書3份。 附件下載
(七) 捐助人指定書(聘任書)或籌備會議紀錄(指定董事、監察人)3份。 附件下載
(八) 第1屆董事會議紀錄(選舉董事長)3份。 附件下載
(九) 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式3份。 附件下載
(十) 年度業務計畫書3份。 附件下載
(十一) 年度經費預算書3份。
附件下載
(十二) 週鄰同意書(主事務所如非作為聚會場所免附,惟應附切結書)1份。 附件下載
註﹕ 本項申請文件第(一)、(二)、(三)、(五)、(七)、(八)、(九)、(十)、(十一)等9項文件應加蓋法人圖記及造報人印章。
五﹑ 注意事項
(一) 申請籌組宗教業務財團法人,應由申請人代表檢附有關之文件一次函報主管機關,並於申請書內註明申請人代表之聯絡地址及電話號碼。
(二) 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宗教業務財團法人,應檢同主管機關驗印之文件逕向法院辦理法人登記,法人登記手續辦理完竣後,並依規定將法人登記證書影本函送主管機關備查。
(三) 宗教業務財團法人於辦理法人登記時,捐助人、繼承人或遺囑執行人應依規定時間將捐助之財產(動產、不動產)全部移歸法人,並造具財產清冊報由主管機關備查。
(四) 以捐助基金(現金)設立之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其基金及各項收入,除零用金外,均應存放行庫。財團法人之基金祇得動用基金孳息,不得動用基金本金,其孳息且不得移作與目的事業無關之用途。
(五) 財團法人宗教基金會所捐助之基金,每年應將至少一年以上之定期存款證明報送主管機關查核。
(六) 財團法人宗教基金會若辦理其他各種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時,其濟助對象,應符合普遍性、公平性原則﹔對於特定團體或個人之濟助,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每年不得超過年度濟助總額10%,且應符合章程所定事業項目為限。
(七) 財團法人宗教基金會若辦理其他各種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時,應與其設立許可時所定之目的事業相符。除依法令運用基金及各項收入外,不得有其他營利行為。
(八) 宗教業務財團法人之所得,倘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或附屬作業組織者,應向稽徵機關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其用於傳揚教義、從事宗教活動所支付費用及有關目的事業之支出,不得低於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60%。但前開支出未達收入60%,且當年度結餘款金額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倘就其當年度全部結餘款編列使用計畫書並報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則當年度可免受支出比率規定之限制。(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
六﹑ 地方性宗教業務財團法人變更為全國性宗教業務財團法人申請程序注意事項
(一) 地方性宗教財團法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影本4份(負責人簽章並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報請原主管機關審核,經原主管機關審核無誤並許可後,2份由原主管機關轉請本部審核:
1. 申請改隸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董事會會議紀錄(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及其他備查文件,會議紀錄並須蓋有原主管機關印信、法人圖記、主席及記錄簽章)。
2. 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捐助章程(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及其他備查文件,捐助章程並須蓋有原主管機關印信及法人圖記;本項文件於法人設立後未曾修正章程者,免附)。
3. 經原主管機關許可之設立文件(含原主管機關許可函、捐助章程、捐助財產清冊、第1屆董事名冊、願任董事同意書、第1屆董事會議紀錄、法人及董事印鑑或簽名式…等全部備查文件)。
4. 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財產清冊(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相關董事會會議紀錄…等全部備查文件,財產清冊須蓋有原主管機關印信、法人圖記、造報人簽章並填註造報日期)。
5. 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最近3個月內財產(含動產及不動產)目錄(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相關董事會會議紀錄、財產所有權狀、謄本、存款餘額證明…等全部備查文件)。
6. 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現任董事(監察人)名冊(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前任董事【監察人】名冊、改選時捐助章程、相關董事會會議紀錄、願任董事【監察人】同意書、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式…等全部備查文件)。
7. 經原主管機關備查之最近1年經費預算書及業務計畫書、最近3年經費決算書及執行業務報告書(含原主管機關備查函及其他備查文件)。
8. 其他相關文件(由本部視個案情形請原主管機關提出)。
(二) 本部許可後法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正本3份送部備查。
1. 同意改隸及修正章程等相關董事會會議紀錄(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 3份。
2. 修正後捐助暨組織章程(含修正文對照表)3份。
3. 現有(增加後)財產清冊(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另請於備註欄加註造報日期新增) 3份。
貳、法人變更申請許可事項
法人設立登記後如有變更事項,應依章程之規定召開董事會議決,並於董事會會議紀錄中詳述變更內容,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一﹑ 董事(監察人)變更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 有關會議(董事會、年議會或其他依章程規定有權選任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之會議)紀錄(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
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 3份。
(三) 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 1份。
(四) 原董事(監察人)名冊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五) 願任董事(監察人)同意書【全體董事(監察人)共具一份同意書或一董事(監察人)一份同意書均可】3份。
(六) 董事(監察人)名冊(應依捐助程章所列職稱、須註明屆別及任期起訖年月日)3份。
(七) 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式(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並由各董事(監察人)逐一簽名或加蓋印鑑且填註提出日期)3份。
(八) 董事(監察人)身分證明(戶籍謄本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檢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1份。
(九)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董事(監察人)於任期未屆滿前辭職,辦理補選時,應附原任董事辭職書1份。
二、財產(總)清冊(總額)變更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 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 (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 (原有)財產(總)清冊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四) (增加或減少後)財產(總)清冊(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另於增加之財產備考欄加註該次造報日期增加)3份。
(五) 增加之土地或建物權狀影本或存款證明1份。
(六) 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處分財產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1億元者檢附不動產估價公司之估價報告1份、超過新臺幣1億元者檢附不同不動產估價公司之估價報告各1份(共2份);未達新臺幣5,000萬元者檢附相關時價證明)【增購財產後辦理財產總額變更者檢附】
(七) 徵收補償費有關證明文件影本及存款證明(徵收補償費存入銀行專戶之證明)各1份。【法人財產經政府機關徵收者檢附】
(八) 處分財產清冊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法人處分財產後辦理財產總額變更者檢附】
(九) 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 1份。
(十)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1.申辦增加財產變更許可,須先向增購土地所在地地政事務所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為法人所有後,再行提出。
2.財產變更後法人財產總額有增減者,須向所屬地方法院聲辦財產總額變更登記,並向國稅局申報變動。
三﹑財產處分、合建、自建或土地合併分割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 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四) 處分、合建、自建或土地合併分割財產清冊(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五) 處分、合建、自建或土地合併分割之土地或建物權狀影本1份。
(六) 處分、合建、自建或土地合併分割使用計畫說明書(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七) 建築藍圖或其他與該申請案有關應送資料(視申請案情所需提出)1份。【申請合建或自建者檢附】
(八) 不動產估價師之估價報告。【處分財產達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未達新臺幣1億元者檢附不動產估價公司之估價報告1份、超過新臺幣1億元者檢附不同不動產估價公司之估價報告各1份(共2份);未達新臺幣5,000萬元者檢附相關時價證明】
(九) 不動產估價師所作之成本分析、實際分配面積、價值比例等合建分配比例合理性評估報告1份。【申請財產合建案者檢附】
(十)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四﹑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修正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議決章程條文修正案,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法院民事裁定及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影本1份。
(四)修正後捐助暨組織章程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打字並應註明歷次法院裁定字號)3份。
(五)原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六)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捐助暨組織章程修正內容涉及民法第62條及第63條有關財團組織及管理方法不完備者,除經董事會議決議通過外,應先向所屬地方法院民事庭聲請裁定後,再向本部申辦捐助暨組織章程變更。
五﹑法人名稱變更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請以變更後法人名稱申請並加蓋變更後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即決議:1.章程條文修正2.法人圖記變更,應加蓋原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修正條文對照表3份。(請加蓋變更後法人圖記)
(四)修正後捐助暨組織章程條文(請打字並應註明歷次法院裁定字號或董事會議決議日期屆次,請加蓋變更後法人圖記)各3份。
(五)變更後法人圖記各3份。
(六)原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七)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法人名稱變更事涉法人章程及其圖記變更,請法人先備文將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1份送本部審查,俟本部同意法人名稱變更後,另依據印信條例第3條規定製作變更後法人圖記,將以上文件(一)至(七)送本部備查。
六﹑法人申請年度經費預算書及業務計畫書核備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議決年度預算案,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年度經費預算書(應加蓋法人圖記,另須負責人、出納、會計、製表簽章)3份。
(四)業務計畫書(應加蓋法人圖記)3份。
(五)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六)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七﹑法人申請年度經費決算、執行業務報告書核備及年度結餘免納所得稅應備文件
(一) 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 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議決年度決算案,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 年度經費收支決算書(應加蓋法人圖記,另須負責人、出納、會計、製表簽章)3份。
(四) 執行業務報告書(應加蓋法人圖記)3份。
(五) 年度運用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3份。【有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或附屬作業組織者,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用於與其創設目的有關活動之支出,低於基金之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百分之60,且當年度結餘款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始需提出本計畫書】
(六) 至少1年期之捐助基金新臺幣定期存款證明1份。【以基金方式設立之法人或現有財產清冊含有現金者應提出】
(七) 財產清冊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八) 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影本1份。【法人財產總額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2項規定,應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者,請檢附會計師查核之『稅務簽證報告』影本1份報部】
(九) 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十) 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八﹑法人主(分)事務所變更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議決法人主(分)事務所變更案,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主(分)事務所變更前法人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四)主(分)事務所變更後之新章程及條文修正對照表3份。
(五)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主(分)事務所變更後,須向主(分)事務所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聲辦主(分)事務所變更登記。
九﹑法人申請不動產抵押貸款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議決不動產設定抵押事項;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3份。
(三)不動產設定抵押財產清冊(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四)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須由造報人簽章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五)(原有)財產(總)清冊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或抵押之不動產所有權狀正反面影本1份。
(六)全體董事連帶保證還款書3份。
(七)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八)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十﹑法人申請核發辦理目的事業具有成績證明應備文件(遺產及贈與稅免稅規定)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1份(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
(三)上年度業務計畫書1份。
(四)上年度執行業務報告書1份。
(五)上年度曾經接受本部獎勵之佐證文件或法人辦理公益慈善及社會教化事業佐證文件1份。
(六)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 1份。
(七)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如法人上年度曾接受本部表揚者,可免檢附(三)(四)兩項文件。
十一﹑法人申請國際人道捐贈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3份(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
(三)國際人道捐贈計畫書3份。
(四)國際重大災害相關報導1份。
(五)國外受捐贈團體合法立案證明及其中譯本1份。
(六)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七)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辦理國際人道捐贈後,並於申請年度經費決算、執行業務報告書核備案時,併同檢附國外受捐贈團體合法立案證明、其收款證明及捐助工作(成果)報告報本部查核。
十二﹑法人申請提撥(動支)業務發展基金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1份(加蓋法人圖記)。
(二)相關之董事會會議紀錄3份(應填註法人名稱加蓋法人圖記、主席及紀錄簽章)。
(三)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3份。【指當次提撥之業務發展基金】
(四)(原有)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影本 (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初次提撥者無需檢附】
(五)(現有)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3份。【指歷次及當次提撥(或動支)之業務發展基金總額】
(六)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七)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須由造報人簽章、填註造報日期並加蓋法人圖記)3份。
(八)現有存款證明1份。
(九)法人捐助暨組織章程影本(須蓋有主管機關印信)1份。
(十)法人登記證書影本1份。
附註﹕ 1.申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僅需檢附(一)至(五)、(八)至(十)之文件;動支業務發展基金需檢附除(三)外之文件。
2.提撥業務發展基金不得超過年度收入總額20%;另申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之當年度,應於決算中列支出,並在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之當年度,於業務報告中說明支用情形。
十三﹑變更許可文件格式或參考範例 附件下載
(一)申請書(參考範例)
(二)會議紀錄(參考範例)
(三)董事(監察人)名冊(格式)
(四)願任董事(監察人)同意書(參考範例)
(五)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式(格式)
(六)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七)處分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八)增加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九)減少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十)不動產合建使用計畫書(格式及參考範例)
(十一)處分財產使用計畫書(格式及參考範例)
(十二)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格式及參考範例)
(十三)全體董事連帶保證還款書(參考範例)
(十四)年度經費預算書(格式)
(十五)業務計畫書(參考範例)
(十六)年度經費決算書(格式)
(十七)執行業務報告書(參考範例)
(十八)年度運用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格式)
(十九)年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二十)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格式及參考範例)
(二十一)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格式及參考範例)
(二十二)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格式)
十四﹑注意事項
財團法人登記後,其許可設立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報請主管機關許可變更,並於許可後30日內向該管法院為變更登記,於取得換發之法人登記證書後10日內,將該登記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附註:
申請案件原則以一案一件方式提出,如董事變更與章程變更應分開申請,避免合併辦理;各項文件格式採A4直式橫書,由左而右書寫,裝訂線在左側,申請資料請依份數分別裝訂。
(一)申請書(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 函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受文者:內政部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無
附件:如說明
主 旨:本法人董事任期已屆滿(增購、處分財產、被徵收土地、與他人合建或自建房屋、組織章程修正……等),申請董事(財產、章程)變更許可,請查照。
說 明: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
二、………
三、………
正本:內政部
副本:財團法人○○○
董事長 ○ ○ ○(董事長章或簽名條戳)
(董事長因故不能決行由其代理人署名)
(二)會議紀錄(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第○○屆第○○次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紀錄
一、開會時間:○○年○○月○○日○午○○時○○分
二、開會地點:
三、出席人員:○○○、○○○、○○○、○○○、…………
四、缺席人員:○○○、○○○、○○○、○○○、…………
五、列席單位:
六、主 席:○○○印 紀錄 ○○○印
七、主席致詞:
八、列席人員致詞:
九、報告事項:
(一)…………
(二)…………
十、討論事項:
第一案:
(一)案由:
(二)說明:
(三)決議:
:
:
十一、臨時動議:
第一案:
(一)案由:
(二)說明:
(三)決議:
:
:
十二、選舉(無選舉時免列)
十三、散 會:○○時○○分
【附註】
1.出席人員如非本人親筆簽名,請附簽到單。
2.請加蓋法人圖記
(三)董事(監察人)名冊(格式)
財團法人○○○第○屆董事(監察人)名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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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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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姓 名 |
性別 |
出 生 年月日 |
董事 (監察人) 相互關係 |
戶籍住址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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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職稱欄所列職稱應依捐助程章所列董事會職務例如董事長、副董事長。
2.法人董事(監察人)如為公務員時應於備註欄予以註明,並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函。
3.董事(監察人)名冊請加蓋法人圖記。
(四)願任董事(監察人)同意書(參考範例)
立同意書人被選(聘)為財團法人○○○第○屆董事(監察人),任期自民國○○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茲聲明同意擔任,並願遵守法人捐助章程及一切法令執行職務,如有違法失職,願負法律上一切責任。
此致
財團法人○○○○
立同意書人:
職 稱 |
姓 名 |
本人簽名 |
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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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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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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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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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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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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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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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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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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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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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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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五)法人及董事(監察人)印鑑或簽名式(格式)
法人名稱及圖記印鑑式 |
董事(監察人)姓名 其簽名式或印鑑 |
|
法人名稱:財團法人○○○ 法人圖記:(如下)
董事長章: |
簽名式 董事:(如下) ○○○
○○○
○○○
監察人:(如下) ○○○ ○○○ ○○○ |
印鑑 |
(六)財產清冊
(六)之一 財產總清冊(格式)
財團法人○○○ 財產總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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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類別 |
總 額(新臺幣元) |
備 考 |
不動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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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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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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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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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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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種類(土地 或建物)
|
坐落地號 (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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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清冊(土地或建物)(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103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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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種類(土地 或建物)
|
坐落地號 (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1 |
土地 |
○○市○○區○○段○○地號 |
303.82 |
132/1000 |
25,356 |
099○土資字第○○○號 |
|
2 |
房屋 |
○○市○○區○○路○○號(或○○建號) |
115.93 |
全部 |
23,500 |
103○建資字第○○○號 |
103年12月15日新增 (同造報日期) |
(六)之三 動產清冊(現金)(格式)
財團法人○○○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財產類別(現金) |
金額 (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影本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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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之四 動產清冊(股票)(格式)
財團法人○○○ 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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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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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有價證券計價審定標準
1.法人以面值計價之現有有價證券,俟實現、賣出或處分時,再依當時市價申報財產總額變動。
2.法人因受贈上市(櫃)有價證券申報財產變動時,應檢附其受贈時有價證券之市價證明,以受贈時之市價計算財產總額;法人因受贈未上市(櫃)有價證券申報財產變動時,應檢附其受贈時未上市(櫃)有價證券之淨值證明,以受贈時之淨值計算財產總額。
3.法人因購買上市有價證券申報財產變動時,應檢附其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日之市價證明及其支出憑證,以購買成本計算價值總額。
4.法人因受贈或購買有價證券而完成財產總額變動登記後,其有價證券之價值,俟實現、賣出或處分時,方須再依當時市價進行財產總額變動申報。
動產清冊(股票)(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 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1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320,000 |
|
○○上市公司股票受贈時每股市價○○元
|
2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72,000 |
|
○○未上市公司股票受贈時(○年○月○日)每股淨值○○元 |
(七)之一 不動產處分清冊(土地或建物)(格式)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種類 (土地或建物) |
坐落地號(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 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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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註明用途別(出售或興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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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種類 (土地或建物) |
坐落地號(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 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
|
1 |
土地 |
○○市○○區○○段○○地號 |
303.82 |
12/100 |
25,356 |
099○土資字第○○○號 |
出售 |
|
|
2 |
房屋 |
○○市○○區○○路○○號(或○○建號) |
115.93 |
全部 |
23,500 |
103○建資字第○○○號 |
出售 |
|
|
(七)之二 動產處分清冊(現金)(格式)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財產類別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影本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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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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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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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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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處分清冊(股票)(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1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320,000 |
|
|
2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72,000 |
|
|
(八)增加財產清冊
財團法人○○○增加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種類 (土地或建物) |
坐落地號(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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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增加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財產類別 |
金額 (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
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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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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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產增加清冊(股票)(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1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320,000 |
|
受贈 |
2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72,000 |
|
受贈 |
(九)之一 不動產減少清冊(土地或建物)(格式)
財團法人○○○減少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種類 (土地或建物) |
坐落地號 (或建物門牌號或建號) |
面積 (平方公尺) |
權利範圍 |
價 值(新臺幣○元) |
所有權狀字號 |
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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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減少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財產類別 |
金 額 (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
現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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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財團法人○○○減少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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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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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產減少清冊(股票)(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減少財產清冊 |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
||||
編號 |
股票名稱 |
股數 |
金額(新臺幣元) |
證明文件正影本 |
備考 |
1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720,000 |
|
|
2 |
○○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 |
32,000 |
|
|
(十)不動產合建使用計畫書(格式)
財團法人○○○不動產合建使用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敘明法人擬興建建物之原有坐落土地地號,並說明合建原因、合建之所有權人、合建土地地號,擬合建建物樓層數等)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
|
|
|
|
財團法人○○○新建○○會所計畫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人原有座落○○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土地之○○教會,因聚會場所老舊,已不堪繼續使用,爰與鄰地所有權人○○○所有坐落○○縣(市)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土地商定與○○建設有限公司合建地上○層地下○層及地上○層地下○層之兩棟獨立大樓,兩棟大樓地下室連通,謹將計畫申報如下: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新建 ○○ 會所 |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紀錄第○案之議決 |
○○段○地號○○○平方公尺 ○○段○地號○○○平方公尺 合計○○○○平方公尺 本項土地係本法人與○○○商定合建,由○○建設有限公司興建地上○層地下○層及地上○層地下○層之兩棟獨立大樓,兩棟大樓地下室連通。 |
1.與鄰地所有權人○○○商定計畫就上述土地合建地上○層地下○層及地上○層地下○層之兩棟獨立大樓。 2.本法人按持有之土地○○○平方公尺之比例分得獨立大樓一棟為地上○層地下○層及地下室車位○個。 3.每層面積○○平方公尺。 4.建築費用由○○建設有限公司自籌。 5.建造完成後辦理土地持分分割移轉。 6.建造完成後並依規定辦理增加房屋及減少土地之財產變更登記。 |
1.本法人所分得第一層房屋全部作為教會聚會場所,第二、三層為本會傳教士之辦公場所,第四、五、六層作為多功能活動空間。 2.地下室作為防空避難及停車場之用。 |
(十一)處分財產使用計畫書(格式)
財團法人○○○處分財產使用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敘明法人擬處分之建物、土地之建號、地號,並具體說明處分理由及其用途)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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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出售○○會所土地及建物計畫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人所有座落○○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其上之○○教會〈門牌號碼為○○縣(市)○○鄉(鎮、市、區)○○路○○號〉,近年來因教會發展迅速,教徒聚會人數日增,原有會所過於狹小,已不敷使用,為利教會事工長遠發展,擬將上述房地出售,另覓坐落○○縣(市)○○鄉(鎮、市、區)○○路○段○○號一樓房地作為傳教場所,謹將計畫申報如下: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出售○○舊會所 新購○○新會所 |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紀錄第○案之議決 |
出售:○○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房地(門牌號碼為○○縣(市)○○鄉(鎮、市、區)○○路○○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 房屋面積: ○○公平方公尺 新購:○○縣(市)○○鄉(鎮、市、區)○○路○○號一樓房地 土地坐落:○○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 土地面積: ○○平方公尺。 房屋面積: ○○○平方公尺。 |
1.出售上述○○舊會所,得款新臺幣800萬元。 2.新購上述○○新會所新臺幣2,000萬元,除由出售舊會所得之款項新臺幣800萬元挹注外,不足之數由本法人向信徒募捐支付之。 3.新舊會所出售及增購完竣,所有權移轉完成後,依規定申辦增減財產變更許可。 |
新購會所作為本法人所屬○○會所聚會及辦公室之用。 |
(十二)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格式)
財團法人○○○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敘明法人擬設定不動產抵押貸款之建物、土地之建號、地號,並具體說明申貸理由、用途及申貸銀行)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專案 |
計畫使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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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參考範例-以法人所有之不動產申請貨款為例)
財團法人○○○貸款用途及還款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人為購置座落○○縣(市)○○鄉(鎮、市、區)○○段○○地號土地及建物〈門牌號碼為○○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號〉一戶作為教徒聚會之用,擬以所有座落○○縣(市)○○(鎮、市、區)○○村(里)○○路○號房地向○○銀行貸款,用作支付上述新購房地之自備款,謹將計畫申報如下: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使用土地及面積 |
計畫實施專案 |
計畫使用說明 |
新購○○會所以○○ 會所房地貸款 ○○萬 |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紀錄第○案之議決 |
新購:○○縣(市)○○鄉(鎮、市、區)○○村(里)○○段○○地號房地(門牌號碼○○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號○樓)一戶 土地面積:○○平方公尺(○○坪) 房屋面積:○○平方公尺(○○坪) 抵押房屋:○○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號 |
1.以上述本法人房地向○○銀行抵押貸款新臺幣○萬元。 2.每月支付利息新臺幣○萬元,預計分○年攤還本息新臺幣○萬元,其經費來源除由本法人房租收入支付外,不足之數由信徒樂捐。
|
新購○○會所作為本法人聚會、牧師宿舍…之用。 |
(十三)還款保證書(參考範例)
全體董事連帶保證還款書
立保證書人財團法人○○董事○○○等○人,保證於財團法人○○以其所有座落○○縣○○鄉(鎮、市)○○村(里)○○段○○地號土地及建物〈門牌號碼為○○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號〉向○○銀行貸款無法償還時,由全體立保證書人負責償還,恐口無憑,特立此保證書存證。
立保證書人: ○○○ 簽章
○○○ 簽章
○○○ 簽章
○○○ 簽章
○○○ 簽章
○○○ 簽章
○○○ 簽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財團法人○○○年 度 預 算 書
中華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製表日期:○年○月○日
科目 |
預算數 |
說明 |
|
項目 |
名稱 |
|
|
一 |
本會經費收入總計 |
|
|
|
(一)………… |
|
|
|
1.………… |
|
|
|
2. ………… |
|
|
|
(二)………… |
|
|
|
………… |
|
|
二 |
本會經費支出總計 |
|
|
|
(一)………… |
|
|
|
1.………… |
|
|
|
2.………… |
|
|
|
3.………… |
|
|
|
(二)………… |
|
|
|
1.………… |
|
|
|
2.………… |
|
|
|
(三)………… |
|
|
三 |
本期結餘 |
|
|
負責人(董事長): 會計: 出納: 製表:
【附註】本表須經負責人、會計、出納及製表簽章。
財團法人○○○○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業務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一、依據:
本法人捐助章程第○條規定及○年○月○日○屆第○次董事會議決議辦理。
二、業務計畫:
(一)每月舉辦法會(祈禱會、演講會)1次以上。
(二)每月舉辦宗教教義、經典研討(修)會至少2次。
(三)視本法人財務狀況,編印或印行經典、義理宣教書刊。
(三)每年提撥本法人經常性收入百分之20,作為設立分事務所之準備金。
(四)興辦社會公益慈善事業,如救濟貧困、獎助學金,除視本法人財務狀況量力而為外,並採循序漸進方式逐年增加辦理金額。
三、所需經費及來源數額:
(一)基金孳息收入每年約新臺幣○○○萬元。
(二)捐助收入預估每年約新臺幣○○○萬元。
(三)辦理前述業務全年支出約需新臺幣○○○萬元。
(四)不足之數由本法人設法籌措之。
四、預期績效:
(一)達成本教教義之宣揚。
(二)淨化人心、改善社會風氣。
(三)協助政府推動社會福利事業。
(十六)年度經費決算書(格式)
財團法人○○○ ○○年度 經費收支決算書
民國○○年○月○日至○○年○月○日
單位:新臺幣元
項目 |
結算金額 |
說明 |
||
小計 |
合計 |
|
||
一、收入 |
|
|
|
|
捐贈收入 |
xxxx |
|
|
|
利息收入 |
xxxx |
|
|
|
其他收入 |
xxxx |
|
|
|
………… |
|
|
|
|
收入合計 |
|
(A) |
|
|
二、支出 |
|
|
|
|
人事費用 |
xxxx |
|
|
|
獎助【捐贈】費用 |
xxxx |
|
|
|
辦公【行政】費用 |
xxxx |
|
|
|
活動費用 |
xxxx |
|
|
|
其他費用 |
xxxx |
|
|
|
………… |
|
|
|
|
支出合計 |
|
(B) |
|
|
本年度結餘(短絀) |
|
(C)=(A)-(B) |
|
|
上期累積餘(短)絀 |
|
(D) |
|
|
本期累積餘(短)絀 |
|
(D)+(C) |
|
|
負責人(董事長): 會計: 出納: 製表:
★填表說明:
一、收入及支出科目之編列,請視業務實際收支執行情形編寫。
二、人事費用包括薪資、退休金、伙食費、勞保費、加班費等。
三、年度用於有關目的事業之支出,不得低於每年孳息及其他經常性收入百分之60(B÷A≧60%);若無上期累積餘絀(D)可資運用,年度結餘(C)不應虧絀。
(十七)執行業務報告書(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 ○○年度執行業務報告書
造報人:○○○簽章
中華民國○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通過
一、執行概況:
本法人依據第○屆第○次董事會議通過民國○年度業務計畫書內容,執行本法人年度之業務計○項,支出金額新臺幣○○元(不含人事、行政等費用),執行情形如下列。
二、辦理業務項目、金額:
(一)舉辦各種演講、教義解說、教徒同工訓練活動○場次,支出金額新臺幣○○萬元。
(二)印行○○宣教刊物、經典○種○○冊,支出金額新臺幣○○萬元。
(三)增設○○縣會所(道埸)一所,每月租金(或購置費用)新臺幣○○萬元。
(四)舉辦佈道(弘法)大會、教(信)徒聯誼活動計○次,支出金額新臺幣○○萬元。
(五)捐贈○○團體活動經費新臺幣○○萬元。
(六)捐贈○○大學學生○○○等○○名獎學金每人新臺幣○千元,共計新臺幣○萬元。
(十八)年度運用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格式)
財團法人○○○ ○○年度運用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書
造報人:○○○簽章
一、○○年度結餘經費共計:新臺幣○○○元。【A】
二、結餘經費使用計畫如下:(請於□內勾選,三種選擇:選1或2或1+2)
□1.【轉入財產總額】合計新臺幣○○○元。【B】
□2.【保留至往後年度業務使用】合計新臺幣○○○元。【C】
※勾選2.者請填寫保留款使用計畫詳如下表:
(例)
預支年度 |
計畫名稱 |
計畫內容摘述 |
金 額 |
備 註 |
|
|
|
|
|
|
|
|
|
|
|
|
|
|
|
合 計 |
|
|
【C】 |
|
★填表說明:
一、保留計畫經費的合計數額需等於年度結餘款(即金額【B】+金額【C】=金額【A】)。
二、上表中保留(預支)年度最長不得超過四個年度,例如100年度之經費可保留至101年至104年。
三、法人結餘經費使用計畫於計畫進行中,倘有未依報經主管機關查明同意之使用計畫支出項目、金額或期間而須辦理變更之情形時,應立即於下年度申請變更使用計畫【例如100年度之經費可保留至101年至104年,101年之使用計畫有變動時,應於102年時申請變更】,以符合規定並利稽徵機關後續列管作業之進行。
(十九)年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格式)
財團法人○○○ ○○年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通過
新臺幣元
基金用途名稱 |
金額 |
年度總收入 |
佔年度總收入%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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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請依實際需要,填列基金用途名稱,其提撥總金額不得超過年度收入總額20%。
年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 ○○年度提撥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通過
新臺幣元
基金用途名稱 |
金額 |
年度總收入 |
佔年度總收入% |
備註 |
建堂基金 |
3,000,000 |
24,000,000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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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1,000,000 |
24,000,000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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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4,000,000 |
24,000,000 |
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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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格式)
財團法人○○○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新臺幣元
編號 |
基金用途名稱 |
提撥金額 |
動支金額 |
備註 (核備日期及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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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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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當次申報提撥或動支之業務發展基金,其核備日期及文號由本部承辦人依發文日期及文號填寫。
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新臺幣元
編號 |
基金用途名稱 |
提撥金額 |
動支金額 |
備註 (核備日期及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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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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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9800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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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堂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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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9900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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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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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1000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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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堂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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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1010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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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堂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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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102000000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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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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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
102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10200000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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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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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0月0日台內民字第1030000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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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堂基金 |
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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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部承辦人依發文日期及文號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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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發展基金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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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部承辦人依發文日期及文號填寫)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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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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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格式)
財團法人○○○ 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新臺幣元
基金用途名稱 |
動支金額 |
餘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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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部承辦人依發文日期及文號填寫) |
★填表說明:
上表之「餘額」係指動支後之業務發展基金總額。
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 動支業務發展基金財產清冊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新臺幣元
基金用途名稱 |
動支金額 |
餘額 |
備註 |
業務發展基金
|
2,000,000
|
1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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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部承辦人依發文日期及文號填寫) |
(二十二)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格式)
財團法人○○○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為應○○○需要,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依法人原提列基金名稱),謹將計畫申報如下: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動支○○業務發展基金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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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稱+金額) (合計新臺幣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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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參考範例)
財團法人○○○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使用計畫說明書
造報人:○○○簽章
造報日期: 年 月 日
為應○○○需要,動支○○業務發展基金(依法人原提列基金名稱),謹將計畫申報如下:
計畫 名稱 |
依據 |
計畫所動支○○業務發展基金 |
計畫實施方法 |
計畫使用說明 |
O堂修繕計畫 |
○年○月○日第○屆第○次董事會議紀錄第○案之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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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辦理O堂修繕計畫動支建堂基金新臺幣 200萬元 |
○堂建物裝修工程及電梯設備工程費用總共所需新臺幣 200萬元包含: 1.建物裝修工程:新臺幣100萬元。 2.電梯設備工程費用:新臺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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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本法人位於○○○○○○之○堂建物裝修工程及電梯設備工程費用。供本法人推動目的事業工作之需 |
十五、注意事項
財團法人登記後,其許可設立事項如有變更者,應於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報請主管機關許可變更,並於許可後30日內向該管法院為變更登記,於取得換發之法人登記證書後10日內,將該登記證書影本送主管機關備查。
【附註】
申請案件原則以一案一件方式提出,如董事變更與章程變更應分開申請,避免合併辦理;各項文件格式採A4直式橫書,由左而右書寫,裝訂線在左側,申請資料請依份數分別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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