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報補正狀 範例範本-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陳報補正狀
為辦理(取回、領取)貴院 年度 取 字第 號擔保、清償提存事件, |
補正文件如下:(請勾選) |
□提存書正本。 □提存通知書正本。 |
□假扣押聲請狀繕本。 □起訴聲請狀繕本。 |
□准予發還裁定及(或)確定證明書正本。□提存所通知取回函。 |
□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影本。 □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影本。 |
□調解筆錄影本。 □和解筆錄影本。 |
□民事執行處扣押函。 □民事執行處收取函。 |
□新北市政府已履行對待給付要件公函。 □國稅局之完(免)稅證明。 |
□聲請人、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 □聲請人之印鑑證明。 |
□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個月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
□委任狀。 □授權書。 |
□最新戶籍謄本。 □除戶謄本。 |
□同意書及同意人之三個月內印鑑證明書。□繼承系統表。 |
□清算人證明文件。 □法人團體圖記證明文件。 |
□合併改組證明文件。 □債權轉讓證明文件。 |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當選證書。 |
□改選當選會議紀錄。 □改選當選登記證明文件。 |
□登報證明文件。 □其他: |
此 致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提存所 公鑒 |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
(電話:02-22616714轉分機1020至1026)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