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會會員(信徒)權拋棄名冊舉例:(參考範例)-專業代理登報紙廣告
神明會會員(信徒)權拋棄名冊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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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會員(信徒)權拋棄名冊
申 報 人:○ ○ ○ 印 申報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別 |
出 生 年月日 |
身分證字號 |
出生地 |
住 址 |
備註 |
○ ○ ○ |
男 |
民 國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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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 |
○○縣○○鄉中興路1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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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計○名
註:1.須附拋棄權本人印鑑證明,但經拋棄後不得再撤銷拋棄;如無會員(信徒)權拋棄時則免附。
2.應備4份。
3.本表以白色A4模造紙自行印製,其大小視實際情況決定之。
神明會管理人領取土地價金之切結書參考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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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結 書
具切結書人○○○係○○○會已選定之管理人,並向民政機關備查有案(○○縣【市】政府民國○○年○○月○○日字第○○○○號函)。茲為領取○○○會土地標售完成後之土地價金,經查未違背規約之規定,且所檢附之現會員或信徒名冊等證明文件均與事實無訛,如具領後,第三人提出異議或誤領土地價金經調查屬實,應自願如數交還,倘因導致第三人損害時,自願負法律上一切責任,恐空口無憑,特立此切結書為證。
立切結書人:○○○會管理人○○○印 住 址:○○縣(市)○○鄉(鎮、市、區)○○村里○○路○○街○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