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車輛未辦理過戶-龐大違規罰鍰及稅費未繳快辦理拒不過
報紙廣告 時間: 2024-02-07 08:24 閱讀: 230
典當車輛未辦理過戶-龐大違規罰鍰及稅費未繳
姜先生數年前將自用小客車典當給某當舖,流當後業者未依規定辦理過戶登記,又任意交由多人使用,造成累積龐大違規罰鍰及稅費未繳,姜男不堪權益受損,向裁罰機關提出申訴,後經管轄地方法院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判處實際使用汽車的當舖業者應負繳納相關交通違規罰鍰及稅費之責任。
臺北市區監理所提醒您,如因一時不便將車輛典當,又無法如期贖回,為維護自身權益,應主動聯絡當舖業者密切關注車輛是否依約及規定辦理流當車過戶登記,如當舖拒辦理過戶時,車主得檢具催告證明、身分證、印章等向車籍所在監理所(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該車牌照,或循司法途徑解決。而當舖業者於收受典當車輛後,應善盡保管責任,而在流當後應依程序備齊文件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以維護雙方權益,以免如上案例,除造成原車主困擾,自己也得不償失。承辦單位:臺北市區監理所牌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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